運送政策
本運送政策為本網站服務條款之一部分。本政策與服務條款牴觸時,以對您較有利者為準。
一、配送地區
**國內:**台灣本島及澎湖、金門、馬祖等離島。 **海外:**提供國際運送,適用範圍與條件詳見第七條。
二、配送方式與運費
本公司目前之物流合作夥伴為中華郵政,並提供超商取貨服務。
| 配送方式 | 運費 | 免運門檻 | 備註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中華郵政包裹 (宅配到府) |
詳見官網結帳頁面 | 單筆滿 NT$3,000(含)免運 | 台灣本島 |
| 中華郵政包裹 (離島) |
詳見官網結帳頁面 | 【待填:是否適用免運門檻】 | 澎湖、金門、馬祖 |
| 超商取貨 (7-ELEVEN/全家) |
詳見官網結帳頁面 | 單筆滿 NT$3,000(含)免運 | 單件商材尺寸與重量受超商規範限制 |
| 貨到付款 (郵局代收貨價) |
詳見官網結帳頁面 | 【待填:是否適用免運門檻】 | 詳見第六條 |
| 國際運送 | 依重量與地區另計 | 不適用免運 | 詳見第七條 |
說明
- 運費以您結帳頁面實際顯示之金額為準。
- 免運門檻以折扣後之商品金額計算,不含運費。
- 若您因退貨致訂單金額低於免運門檻,本公司得於退款時扣除原免除之運費。
三、訂單處理與配送時間
3.1 訂單處理 本公司於收到訂單並確認付款後,1–2 個工作日內完成出貨作業。逢週末、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期順延。
3.2 配送時間(中華郵政國內包裹)
| 收件地區 | 郵局投遞時效 |
|---|---|
| 同郵遞區號互寄 | 交寄次日投遞 |
| 跨都市、鄉鎮互寄 | 交寄後第 2–3 日投遞 |
| 偏遠地區及離島 | 交寄後 3–5 個工作日 |
3.3 請特別注意
中華郵政包裹於週六、週日、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日期間不投遞。 例如週五出貨之訂單,最快於下週一起才會進行投遞。
3.4 超商取貨 包裹送達門市後,超商將以簡訊通知您。取貨期限依各超商規定辦理(一般為到店後 7 日內),逾期未取將退回本公司。
3.5 時效性質 上述時間為物流業者公告之作業時效,非保證到貨時間。實際到貨時間可能因物流量能、天候、交通或收件地址狀況而有差異。若逾預估時間仍未收到商品,請聯繫客服,本公司將協助查件並依情形處理,不因本條而免除本公司依法應負之責任。
四、出貨通知與物流追蹤
4.1 商品出貨後,本公司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您,並提供物流單號。
4.2 您可透過下列方式查詢:
- 登入本網站「訂單記錄」頁面
- 中華郵政郵件查詢(輸入包裹號碼)
- 超商取貨訂單:依取貨通知簡訊之查詢連結
4.3 物流狀態由物流業者更新,可能有數小時延遲。
五、收件資訊錯誤之處理
5.1 請於下單時確認收件人姓名、電話、地址正確且完整。
5.2 出貨前發現資訊錯誤,請立即聯繫客服,本公司將協助更正,不另收費。
5.3 出貨後因收件資訊錯誤致無法投遞、須改寄或退回者,本公司將與您聯繫確認處理方式;重新寄送所生之運費由您負擔。
六、未取貨、拒收與包裹退回
6.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包裹將退回本公司:
- 超商取貨逾期未取;
- 郵局招領逾期未領;
- 收件人拒收;
- 收件地址無法投遞且無法聯繫上收件人。
6.2 包裹退回後,本公司將於【待填:例 3 個工作日】內以電子郵件或電話與您聯繫,確認要重新寄送或辦理退款。
6.3 重新寄送:運費由您負擔。 辦理退款:本公司將退還商品金額;已產生之去程運費得自退款中扣除。若原訂單為免運,則不扣除。
6.4 關於貨到付款: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而拒收或未取貨,將產生本公司實際支出之來回運費與代收手續費。本公司得就該筆費用與您協商負擔方式,或於後續訂單限制使用貨到付款。本公司不會在未經聯繫的情況下逕行向您請求費用。
6.5 本條不影響您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享有之七日解除權。 若您係為行使解除權而拒收商品,請於拒收前或拒收後七日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通知本公司,本公司不向您收取任何費用。
七、國際運送
7.1 適用範圍與方式:透過中華郵政國際包裹寄送,可寄送國家與運費依結帳頁面顯示為準。部分國家或地區因法規限制無法配送。
7.2 重要提醒——收件國法規 本公司商品為食品,各國對食品、膠囊錠狀食品之進口規範不同。您應於下單前自行確認收件國之進口規定。 若商品因收件國海關查驗、進口限制或禁止輸入而遭扣留、銷毀或退回,本公司無法保證商品可順利通關。
7.3 關稅與進口稅費:由收件人負擔。本公司報價不含收件國之關稅、進口稅、清關手續費或任何當地規費。
7.4 通關遭扣留或退回之處理:本公司將與您聯繫確認處理方式。商品經退回本公司且外包裝完整未拆封者,本公司將退還商品金額;已產生之國際運費及退回費用得自退款中扣除。
7.5 國際運送時效:因通關作業無法預估,本公司不提供國際運送之到貨時間保證。
7.6 國際訂單同樣適用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之七日解除權,惟退回商品之國際運費依第 7.4 條處理。
八、商品短少、破損或錯誤
8.1 請於簽收時當場檢視外包裝。外箱有明顯破損、濕損或遭開封痕跡者,建議當場拒收並立即聯繫客服。
8.2 簽收後發現商品短少、破損或與訂單不符,請於收件後 3 日內聯繫客服,並提供:
- 訂單編號
- 商品外箱與內容物之照片
- 問題說明
8.3 經確認屬運送過程或本公司出貨疏失者,本公司負責換貨或退款,往返運費由本公司負擔。
8.4 逾 3 日通知者,本公司仍將協助處理,惟可能因無法向物流業者舉證而影響處理方式。本款不排除您依《民法》物之瑕疵擔保規定所享有之權利。
九、不可抗力
9.1 因颱風、地震、水災、疫情、罷工、政府管制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配送延遲者,本公司將於知悉後儘速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您,並協助處理。
9.2 前項情形,本公司不負遲延責任;但本公司仍應依法就可歸責於自身之部分負責,本條不構成責任之預先免除。
十、聯絡我們
百圓生醫科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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